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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究竟有几个意思?

作者:时间:2018-12-01浏览:

   

 互联网飞速发展,极大地丰富了公众的信息权、表达权、参与权,但与之相应的是,低俗信息和网络谣言也充斥网络。为了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有必要向公众强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过,下文谈到的几个例子,口口声声也在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而表达的却是另外的意思。

法院不是你家开的

第一个例子是歌手陈羽凡吸毒事件。必须说明的是,本期“开腔”确有蹭热点之嫌。蹭这个热点的目的,不是评述一个娱乐事件,而是在谈论一个有关“辟谣”的严肃话题。

11月28日凌晨,有网友通过微博爆料称歌手陈羽凡因吸毒被抓。众多网友一边搬着板凳等着“吃瓜”,一边又表现出惊讶、不解、疑惑的复杂表情。随后,陈羽凡所属的北京巨匠文化股份公司在“第一时间”发布辟谣声明,全文照录如下:陈羽凡先生以来(注:应是“近来”)一直专注于音乐创作中,未来也会用更多优秀的音乐作品回馈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造谣陈羽凡先生以及散播谣言的各种不实行为,我司表示强烈谴责。希望大家更多地关注陈羽凡先生的作品,切勿听信谣言。本公司及陈羽凡先生将保留向相关不实谣言的主体保留(注:此处的“保留”纯属多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么一篇一百来字的声明,错字病句不说,分段还有问题。不过,该声明的主要问题不是出在口不择言上,而是出在它面对公众的态度上。比如,第一句大谈陈羽凡专注音乐,不仅是废话,而且有拉大旗作虎皮之嫌。第二句突然来个“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对爆料网友强烈谴责。可你并未澄清陈羽凡是否吸毒,你这谴责是不是找错了对象?最后一句就是恐吓和威胁了,言下之意,网友们对此事只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否则,就要让你们吃官司。

这份声明发布不久,就被北京警方的一纸公告狠狠打脸。网友们的传言被坐实。巨匠文化股份公司一边删除这份声明,一边发布致歉函,称其早上发布的声明是在尚未接到有关部门通知的情况下,把网络传言认为是谣言,并对误发声明的行为致歉。

这个时候再致歉还有什么用?你既然没有得到权威信息,既然没有核心信息真伪,凭什么认定网络传言是谣言,又凭什么恬不知耻地叫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院不是你家开的,不是想法内就法内,想法外就法外。

越掩盖 越愚蠢

让人觉得谜之蹊跷的是,就在巨匠文化股份公司发布声明的2个小时之前,陈羽凡本人的微博还发了一条“One love”的帖子,看似为演唱会宣传,实则想混淆视听。有网友将此帖解读为“完了”,可根据北京警方的公告显示,陈羽凡当时已被行政拘留。那么问题来了:这条帖子究竟是谁发的?看来,这事没那么容易完。

从危机公关角度,巨匠文化股份公司的这份声明,简直可以说是败笔之样板。别说陈羽凡真的吸了毒,即使他没吸,网友爆料是假的,危机公关的文案也不该这样写。

危机公关、舆情回应,或者说共识共建,是一门不那么深也不那么浅的学问。说不那么深,主要指技术层面,只要按规范流程操作即可。说不那么浅,主要指认识问题,指态度。确实,没人愿意承认丑闻,也没人不愿意把丑闻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点,可无数事实说明,任何掩盖丑闻的企图不仅徒劳无功,反而在旧丑闻的基础上增加新丑闻。

第二个例子是金立法人代表刘立荣赌博输钱事件。11月23日上午,“界面”发表独家报道《复盘金立死亡之谜》,文中引用一位接近金立股东的人士的消息称,刘立荣赌博输了超过100亿,赌博地点在塞班,股东们推测,其挪用公款的数目可能在60亿左右。当天下午,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发布告知函称,部分网站和自媒体登载《复盘金立死亡之谜》一文涉嫌捏造相关事实,严重侵害其法人代表刘立荣先生的名誉,要求相关媒体及人员澄清事实并删除文章,否则,将保留采取一切法律措施的权利,追究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这一次没有明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可意思也差不多。但让人意外的是,这份公函第二天就被打脸,打它的不是别人,而是它的老板刘立荣。刘立荣在香港接受《e公司》采访,亲口承认自己去塞班赌博,不过,他只是“借走”公司十几个亿。

必须承认,在危机公关上,刘立荣比这份公函的起草者要老到得多。面对一起注定不能掩盖的丑闻,与其遮掩,不如“坦陈”。赌也赌了,输也输了,反正100亿和十几个亿都是离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无比遥远的天文数字,细究其中区别有何意义?

打击谣言不能有事实洁癖

上述两个例子,涉及个人与公司的危机公关。虽然都带有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恐吓之意,毕竟法律不是他家制定,法院也没被他家掌握,最后被打脸,变成虚张声势的大笑话。而下面要谈的例子,却是一个让人笑不起来的严肃事件。

10月20日23时,位于山东郓城的龙郓煤业有限公司发生冲击地压事故,造成22人被困。当晚,王某某在微博上发布“郓城李楼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1人被掩埋,已确认9人死亡”消息。第二天,郓城县公安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王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决定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王某某是怎样“虚构事实”的呢?他发的帖说“21人被掩埋,确认9人死亡”。可据齐鲁网29日的报道,“至29日15:30,被困22人中1人获救,21人遇难。”也就是说,王某某发布的死亡人数,比官方最后认定的人数少了12人,确实是一个并不准确的数字。

可数字不准确并不是虚构事实。在官方权威信息没有公布之前,王某某出于关心公共事务的目的发布消息,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这不是在虚构事实,而是在尽一位公民的义务。

再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王某某的微博粉丝为5个,其微博转发量几乎为零。不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扰乱社会秩序。即便在事故第二天救援刚开始时王某某发表“已死亡9人”的消息不妥,责令删除予以训诫即可,没必要对他作出属于顶格处罚的行政处罚。

面对网友的质疑,郓城警方回应称,“当时还不能确定死亡人数,他不就是造谣嘛。”这一回应也许是不经意之语,却暴露出一些基层执法部门对舆论监督与谣言的区别至今还没有清晰认识的现实。

舆论监督也包括网络监督。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网友发帖及新闻报道和传播,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求证事实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细节与真相不断呈现、印证,最后得出事实真相。而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为名,以打击谣言为名,以带有“事实洁癖”的病态方式苛求数字的准确性,并以此来处罚网友,确实有阻碍新闻机构或广大网友追寻真相之意。

话头:

新京报报道,网传视频显示,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副区长黄家新在执法现场对几名货车司机喊道,“你三年,你两年,谁叫你来的。”此外,他还要求司机给老板打电话,“你是三年,要是打电话,我给你减刑两年”。11月29日晚间,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信息称,信阳市委、市纪委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该事件进行调查核实。目前黄家新本人已就工作中的不妥言论公开道歉,并主动到市纪委说明情况,市纪委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喊话:

这名副区长不辞劳苦,生动诠释了“以权代法”。

话头:

“我们公司为了让员工多运动,每月按照步数进行考核,如果没有完成任务,就按照一分钱一步扣钱。每个月的任务是18万步,平均下来每天6000步。”据《信息时报》报道,广州一家公司实施步数考核,有员工抱怨,为了完成任务连正常睡眠都受到了影响。

喊话:

逼迫员工加强运动,出发点不错。可这公司也是太精了,只见处罚不见奖励,这不是在变相克扣薪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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