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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会诊网络侵权盗版之痛:网络盗版“魔高一丈”如何破

作者:时间:2017-03-10浏览: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消息,网络侵权盗版成风,贴吧、网盘、云服务、应用软件、微信公众号等新技术造成的侵权纠纷频发,已成为当前网络文化发展中的“不可承受之痛”。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但网络侵权盗版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屡禁不止。困局该如何破解?

“小说生成器”“云盘盗版”等成新“毒瘤”

去年年底,电视剧《锦绣未央》原著被指抄袭多达200余部小说。目前,已有11位作家委托律师团正式启动维权工作。

据了解,《锦绣未央》“涉嫌大篇幅相同语句及情节抄袭”,创作方式为利用“抄袭软件”“小说生成器”在网络上直接抓取。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王兴东认为,这种“调色板”式的抄袭行为突出暴露了文学创作行业的乱象。

随着IP价值不断提升,网络文学作品频频被改编为影视、动漫、游戏等,并由此诞生了很多高收视、高点击、高票房的作品。随之而来的,是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屡禁不止,侵权手段呈现多样化趋势。

记者调查发现,少数云盘服务提供商为了增加用户量,采用网络站点、文档分享、应用软件等形式,未经授权将作品上传至资料储存平台、智能设备等。网络云盘成为盗版重灾区,而且越是热门的作品,侵权传播就越严重。以网络文学为例,因盗版行业年损失近百亿元。

去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网络经济已成为激活文化消费的新引擎。然而,网络盗版让以创新为核心的版权产业面临严峻危机。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网络新闻、影视、音乐、文学在内的内容产业总产值已经超过3800多亿元,产业体量规模在全球仅次于美国。”全国人大代表吕忠梅认为,对依托新型信息技术等高科技盗版现象,需要利用大数据等互联网新技术,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为内容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布下“天罗地网”加强常态化治理

全国政协委员、韬奋基金会理事长聂震宁在今年两会上提出,近年来,国家版权局等部委持续开展“剑网”专项行动,有力整治了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文学、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但是,仍有一些互联网平台重产量、轻质量,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放松自我约束,网络版权授权机制还很不完善。

网络侵权盗版屡禁不绝的主要原因,在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看来,主要是侵权成本很低,而维权成本高、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以及网络版权授权交易机制不健全、不规范,缺乏政府的有效指导、规范和监管。

不少代表委员指出,要想从源头上遏制网络侵权盗版乱象,需要建立“天罗地网”般的良性防控机制,相关部门有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发挥联动作用,通过及时有效的行政手段进行监管。

王兴东建议,国家版权局应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时就相关侵权且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特别是通过没收违法所得,以增大侵权成本,对抱有侥幸心理的主体起到威慑作用。

“要加强事前常态化行政监管,严格事后处罚力度,加快版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 白名单 与 黑名单 制度。”王兴东说。

完善顶层设计推动著作权法修改

面对当前网络侵权盗版“花样迭出”的新趋势,已经实施了20多年的著作权法已显得滞后。

“我国著作权保护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尚有很大差距,与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亦不相适应。”全国政协委员李东东指出,由于著作权法的滞后,原创作者、生产者和传播者的积极性遭受重创,文创产业面临严峻挑战和巨大冲击。

今年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提交加快著作权法修改进程的议案、提案,呼吁国家立法部门加快著作权法修改进程,完善著作权法顶层制度设计。

李东东认为,互联网与内容产业相结合,释放出巨大的市场红利,著作权也成为“互联网+内容产业”的发展主线与核心价值。“著作权法的修改正当其时,迫在眉睫。急需通过修改著作权法,妥善安排和平衡版权人、使用者、传播者、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创造良好的内容产业生态环境。”李东东说。

聂震宁建议,在修法中,应健全、完善侵权法定赔偿、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设、著作权登记、网络确权、网络授权和交易规则等顶层设计,确保遏制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有法可依。

代表委员的呼声也得到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呼应。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罗向京说:“著作权法修改工作应当继续推动并尽快完成,为激活创新创作源头、丰富文化内容、繁荣文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本文原题为《网络盗版“魔高一丈”如何破?——代表委员会诊网络侵权盗版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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